一、基本案情。
张某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知悉了某平台,并在该平台上玩过赌博游戏。在此期间与该平台的银商建立了联系。后该银商提出让张某介绍其他人员到该银商处充值或提现,并给与张某一定返点。至案发前,通过张某产生的涉案流水超600万元。
二、辩护意见及结果。
应律师介入后,及时的通过会见了解了案件情况,为当事人给出了具体详细的法律分析并为其进行法律辅导,避免了其做出对其不利的陈述。随后,应律师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跟进,提出其具备自首、从犯等重要的量刑情节。
最终通过多次的沟通,成功在30天内为当事人张某争取到了取保候审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