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进入派出所前的最后准备
1.1 材料清单(装订顺序)

1.2 进入前的心理建设
l 你是来报案的,不是来求人的。 报案是法律赋予公民/法人的权利,公安受理报案是法定职责
l 你是专业的,对方是专业的。 以专业对专业,不卑不亢
l 今天是必须拿到结果的。 最低底线:必须拿到《受案回执》。拿不到就不走
l 不争吵,但也不退让。 遇到推诿,逐级升级,不情绪化
二、现场报案完整话术
第一步:进门——表明身份和来意
当事人:你好,我要报案。我是来报刑事案件的。
值班民警:报什么案?
当事人:我要报一个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的案件。被报案人叫【被报案人姓名】。
(如果值班民警问是谁报案)
当事人:我是报案人,我叫【报案人姓名】,我是【报案方主体名称】的法定代表人/权利人。我旁边这位是我的代理律师【律师姓氏】律师。
律师补充:我们是来就【被报案人姓名】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进行刑事报案。我们已经打过110报警,报警编号是【报警编号】。
第二步:填写报案登记表——精准填写
报案登记表关键栏目填写指引:

(见下方参考文本)
简要案情参考文本(填写在报案登记表上):
【被报案人姓名】与报案方【案由】一案,经【法院名称】(【案号】)终审判决,判令【被报案人姓名】【履行义务内容,如:赔偿XX元/返还XX财产等】。判决生效后,【被报案人姓名】拒不履行,并实施了以下犯罪行为【举例说明】:
(1)在明知涉诉/判决生效的情况下,【具体行为1,如:擅自变卖涉案财产、转移名下资金】;(2)【具体行为2,如: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资产、恶意设置抵押/赠与财产】;(3)【具体行为3,如:具备XX金额的收入/资产,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】;(4)【具体行为4,如:隐匿、销毁财产线索,规避法院执行】。以上行为致使【判决金额/义务】完全无法执行,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(刑法第313条),请求依法立案侦查。
第三步:接待民警初步询问——简明扼要
值班民警:你说说具体情况。
当事人:(按照报案登记表上的简要案情陈述,不要超过3分钟)
律师补充:我补充几点关键事实——
第一,关于被执行人的主观故意。 【被报案人姓名】在【收到起诉状/判决生效】时间点已明知需承担【判决义务】,但仍刻意实施【核心拒不执行行为】,其主观上具有明显的逃避执行故意,相关事实有【证据类型,如:法院笔录、聊天记录、签收凭证】予以佐证。
第二,关于隐匿转移财产。 【被报案人姓名】通过【亲属账户/第三方平台/变卖资产】等方式转移、隐匿【金额/财产】,相关资金/财产去向不明,明显是为了隔离资产、规避法院查控,有【证据类型,如:银行流水、转账记录、不动产登记信息】可以证明。
第三,关于恶意处置财产。 【被报案人姓名】在【关键时间节点,如:诉讼期间/判决生效后】,对名下【财产类型,如:房产、车辆、货物】实施【抵押/变卖/赠与】等行为,恶意减损责任财产,该行为发生在其明知需履行判决义务的前提下,具有明显的逃避执行目的。
第四,关于履行能力。 【被报案人姓名】在【时间段】内有【收入/资产金额】,具备履行判决的能力,但至今未向报案方履行任何义务,分文未付/未履行【判决义务】。
以上事实有法院生效判决、执行笔录、资金流水、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完整证据链支撑。
第四步:提交材料——逐项确认
律师:这是我们的报案材料,一共x项,我逐项说明——
刑事控告书:详细陈述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
生效判决书:(【案号】),证明判决已经生效,【判决义务内容】
执行立案通知书:(【案号】),证明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
法律意见书:详细论证拒执罪构成要件,包括对被报案方抗辩的逐项反驳
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:包含资金流水统计表、财产处置凭证、收入支出明细、不动产/动产登记信息等
、 当事人身份证、律师证、委托书、报案方主体证明文件、110报警记录
请你们清点签收。
第五步:制作询问笔录——确保准确
值班民警:我来给你做个笔录。
当事人陈述要点(律师提前告知当事人重点):
1. 我是谁:【报案方主体】的法定代表人/权利人,这起案件的直接受害方
2. 被报案人做了什么:【核心侵权/违约行为】→被起诉→【诉讼/判决后拒不执行行为】→判决【义务内容】→拒不履行
3. 我受到了什么损失:【判决金额/义务】无法执行,【个人/企业】权益遭受严重损害
4. 我的诉求: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【被报案人姓名】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立案侦查
笔录制作完成后——律师必须做的:
律师:请让我查看笔录,确认记录内容是否准确。
(仔细阅读笔录全文,重点关注:)
l 犯罪事实描述是否完整准确
l 金额、时间、行为等关键数据是否正确
l 是否遗漏了核心拒不执行行为(变卖、转移、抵押、隐匿等)
l 如果有错误或不准确之处,当场要求更正
律师:笔录内容经核实无误,我确认可以签字。
第六步:索要受案回执——必须拿到!(浙江派出所会通过短信通知)
律师:材料已全部提交,笔录也已制作完毕。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出具《受案回执》?
值班民警:(可能说“还需要审批”之类的)
律师:根据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,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,应当当场出具受案回执,或者在法定时间内出具。这是我们的法定权利。我们今天来报案,材料齐全、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,请你们依法受理并出具回执。
(如果民警说“我们领导不在/需要研究”)
律师:我理解你们需要审批流程。但请明确告诉我:第一,我的报案材料你们是否已经接收?第二,受案回执什么时候可以出具?第三,审批需要多长时间?请把这些信息记录下来。
(如果仍然不给回执)
律师:那请你在报案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已经接收了我的报案材料,并注明今天日期。如果你们后续决定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,请书面通知我们并说明理由。
我也要记录一下今天的接待情况——请问您的警号和姓名是多少?
三、派出所可能出现的推诿情形及逐层应对
第一层:值班民警推诿
❌ “这是民事纠纷,你们去法院”
律师:这不是民事纠纷。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是《刑法》第313条明文规定的刑事犯罪。
被报案人【被报案人姓名】涉及的拒不执行金额/义务【金额/义务内容】,其实施的【核心行为,如:恶意变卖涉案财产、转移隐匿财产、恶意设立抵押】 等行为,根据两高《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已经完全达到“情节严重”的标准。
报案是法律赋予公民和法人的权利,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是法定职责。请依法受理。
❌ “你先让法院移过来”
律师:根据法律规定,被害人有权利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,不需要法院先行移送。这是两条并行的追诉路径。
我们已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提交移送申请,但在此期间,我们作为被害人有权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,这一点无法律争议。
❌ “证据不够充分”
律师:我们有完整的证据链——生效判决书、执行笔录中被报案人的自认/相关陈述、资金流水/财产处置凭证、不动产/动产登记信息等,足以证明被报案人存在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的犯罪行为。
如果您认为哪些方面需要补充,请明确告知具体材料清单,我们会在合理期限内补充。但报案阶段,现有材料已足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、需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❌ “被执行人不在我们辖区”
律师:被报案人【被报案人姓名】的犯罪行为涉及多个地点:
报案方住所地/权益受损地在【XX辖区】——犯罪结果发生地
执行法院在【XX辖区人民法院】——判决执行地
本派出所属于【XX公安分局】管辖
根据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,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,贵所有管辖权。
❌ “你去经侦大队/刑侦大队”
律师:我们是通过正常渠道来派出所报案的。如果贵所认为需要移交其他部门处理,请出具移交手续并告知对接部门和联系方式。在此之前,请先受理我们的报案并出具受案回执。
第二层:值班领导出面
如果值班民警推不动,要求见值班领导(所长或副所长):
律师:请问今天的值班领导在吗?我们的报案材料齐全、事实清楚、法律依据充分,但值班民警表示无法受理。我们请求值班领导审阅报案材料后作出决定。
见到值班领导后,开门见山:
律师:领导您好,我是【律师姓氏】律师,陪同当事人来报案。被报案人【被报案人姓名】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【涉案金额/义务内容】明确,我们已准备完整的报案材料和证据。
我们的具体诉求很明确:
受理我们的报案
出具《受案回执》
依法立案侦查
这是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12条赋予被害人的权利,也是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第178条规定的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。
第三层:分局法制大队/督察
如果派出所仍然不受理:
律师:好,既然贵所今天无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,我有几个问题需要贵所明确答复:
请问今天是否正式接收了我们的报案材料?如果是,请在报案材料清单上签收。
请问贵所是否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?
如果贵所决定不予立案,请书面通知我们并说明理由。我们将依法向【XX区人民检察院】申请立案监督。
另外,我会保留今天报案的全部记录,包括110报警编号、到达时间、接待民警姓名和警号、交涉过程。如果贵所既不受理也不出具书面不立案通知,我将向【XX公安分局督察大队】反映。
四、拿到受案回执后的注意事项
4.1 核对回执内容
拿到受案回执后,立即核对:
¨ 报案人信息是否正确
¨ 案由是否写明“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”(非“经济纠纷”或“民事执行”)
¨ 受案日期是否为当天
¨ 接收民警是否签字/盖章
¨ 是否有受案编号
4.2 法定期限内跟进

4.3 持续跟进策略
每3天打一次电话询问案件进展:
律师:你好,我是之前来所里报案的【律师姓氏】律师,报案编号是【回执编号】。请问案件受理后目前进展如何?承办民警是谁?
如果超过3天没有消息:
律师:你好,我们于【报案日期】来报案,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应在3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。现期限已过,请问何时能出具立案/不予立案决定?
五、应急方案——如果一切手段都走不通
5.1 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
管辖检察院:【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】
申请材料:
1. 立案监督申请书
2. 报案材料副本(全套)
3. 110报警记录
4. 派出所接待记录(自行整理的时间线)
5. 《不予立案通知书》(如有)
申请书核心论点:
公安机关对明显的拒执罪案件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立案通知,违反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13条规定,请求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。
5.2 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
管辖法院:【XX市XX区人民法院】
自诉条件:
l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(或检察院不起诉)
l 有证据证明被报案人实施了拒执行为
5.3 向上级机关反映
l XX市公安局XX分局督察大队:投诉派出所不作为
l XX市公安局信访部门:书面信访反映情况
l 12389公安机关警务督察热线:全国统一督察投诉电话
六、全程注意事项(律师备忘)
6.1 律师的角色定位
l 你是陪同者,不是报案人。报案人必须是当事人(个人/企业法定代表人)。律师是代理人,可补充意见、审核笔录,但不能代替当事人报案。
l 你是法律专家,不是吵架对手。用法律条文和事实说话,不情绪化。
l 你是当事人的依靠。当事人可能紧张或不确定,律师要全程引导和支撑。
6.2 当事人的配合要点(提前告知当事人)
1. 只说事实,不加情绪:民警问什么答什么,不擅自发挥
2. 不确定的可以说记不清了:但核心事实(拒不履行判决、转移财产等)必须说清楚
3. 金额/数据不猜测:记不清时,强调以判决书/证据材料上记载的为准
4. 不与民警争执:有分歧由律师沟通
6.3 现场必须记录的信息
进入派出所后,立即记录:

本话术为拒执罪报案通用指南,使用前请根据具体案件进展更新数据、事实细节及管辖机关信息。
核心原则: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