▶ 所内案号:浙泽律(2026)民字第10375号
▶ 案件特征:女方上海经营布料生意 + 男方绍兴经营布料生意
▶ 客户核心诉求:起诉第三者 + 追回婚内转账
▶ 关键成果:指导原配电话取证 + 通过离婚诉讼调取完整流水 + 支持返还50万元及利息
▶ 客户委托前掌握证据:出入小区视频+与男方父亲通话记录照片+ 缺少不正当关系直接证据 + 缺乏资金往来证据
▶ 案由:赠与合同纠纷
▶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:梁绮芸 浙江泽大(宁波)律师事务所
▶ 梁绮芸律师联系方式:15224019254
▶ 法院判决: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 判决返还原告502480.25元
▶ 判决日期:2025年12月18日
一、委托前客户已有证据情况
(1)出入小区视频
客户自行拍摄到了第三者与男方出入小区的视频,但不足以认定双方有不正当关系。
(2)与男方父亲通话记录照片
从男方手机上拍摄到了第三者与男方父亲的通话记录短信的照片,无法证明第三者与男方关系。
二、案件关键点
客户来案时没有男方与第三者转账的任何证据。
客户初期没有男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关系的直接证据。
三、案件处理手段
(1)补强关系证据
针对客户缺少不正当关系证据的问题,先指导获取第三者对关系的承认的录音。该录音成为后续认定关系的重要证据。
(2)调取完整流水
考虑到客户没有任何男方与第三者资金往来证据,团队没有直接起诉第三者后申请调查令,而是先通过离婚诉讼路径调取男方完整财产流水,再为后续返还财产纠纷提供基础材料。
(3)形成完整证据链
以前述通话录音证明不正当关系,再结合离婚案件中调取出的完整流水,形成“关系存在 + 资金往来”的完整证据链,并据此提起返还财产纠纷。
四、案情简介
委托人常住上海,从事布料生意。男方长期在绍兴从事布料生意。委托人与男方长期两地分居,关系冷淡。
客户来案时,核心诉求比较明确,即起诉第三者,追回男方婚内转出的款项。
五、案情结果
确认相关赠与行为无效。
支持返还50万元及相应利息的主张。
六、胜诉判决书





